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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绿通、挂靠!2021年一大波政策来袭

作者:鲜奶运输车时间:2021-01-13

2021年已经正式到来,在货运领域也有多个政策密集发布实施,比如绿通车辆未安装ETC到底如何才能优惠、机动车检验新国标实施、挂靠、限行等。卡车之家已经给大家整理了近期的政策动向,卡友们一定要细看、收藏转发。
●  2021年1月1日起 绿通车辆未安装ETC也可免费通行
近期,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鉴于目前相关车辆ETC安装、使用及预约率较低,为确保政策有效衔接,维护公众合法权益”,2021年1月1日起,没有安装ETC、没有预约的绿通车辆,只要领取CPC卡,检验合格也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  机动车检验新国标:2021年1月实施
2021年1月1日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将正式实施。
重要的变化在于:
1、误差要求严格,过检或更难;
2、外廓尺寸新要求,挂车误差不超±1%;
3、根据GB38900-2020附录B要求,增加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项目;
4、细化拆分 取消部分检测项目。
●  《民法典》:散户货车肇事挂靠也要担责
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1211条中,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  北京7区全面限行蓝牌轻卡
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朝阳区、通州区开始全面对轻型货车限行。
●  退坡10% 2021年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发布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
具体补贴方案及金额如下:
●  商务部等12部门: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
商务部等12部门表示,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交通部强调超载治理与桥域环境保护执法
交通运输部再发文强调要严格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同时强调要加强公路桥梁区域保护执法。
在超限超载治理方面:
1、推进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规范完善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
2、加强重点线路、桥梁超限检测站点布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重要节点位置设置具备不停车称重检测、视频监控和自动抓拍等功能的技术监控设施(备),强化路面管控。
3、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合法装载主体责任,强化对货物装载源头的行业监管。
●  深圳限行外地货车: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也即对外地货车限行。如果有货车违反规定闯禁,将会被罚款扣分。
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  深圳:绿色物流区24小时禁行蓝牌轻卡
深圳交警在全市10个行政区域内各设置了一个“绿色物流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这10个“绿色物流区”禁止蓝牌轻卡通行。
10个“绿色物流区”分别设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
●  深圳:电动货车备案后可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近日,深圳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明确规定:只有自愿安装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接入GPS数据接受电子备案的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才能够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  福建下调高速收费标准 2-6类车均可获益
2020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公告,2-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均有下降,最高可省3毛6每公里。新的收费标准将在今年1月10后开始执行。
在调整之前福建省高速公路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2.4、3.6、4.9、5.3、5.8。调整后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0、1.93、3.12、4.11、4.50、5.57。除了1类车系数不变外2-6类车收费系数均有下降,其中四类车降幅最大。
新标准执行后,福建省高速公路基准费率不变,依旧为0.450元/车公里。由于系数变更,1—6类车型收费费率分别调整为0.450元/车公里、0.869元/车公里、1.406元/车公里、1.851元/车公里、2.024元/车公里、2.505元/车公里。
●  吉林4类和5类货车收费标准降低 1月10日零时起执行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将进一步降低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
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2类和6类货车收费优惠政策在2021年2月15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并固定为正式收费标准。
2、同意降低4类和5类货车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执行。
●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5月1日起试行
为了解决机动车发票低开虚开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
●  河北将对这些重型车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实施有关重型车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相应阶段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相应阶段要求。
●  天津柴油车国六实施时间:7月1日起执行
日前,天津发布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严格车辆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转入业务以及车用燃油监管。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范围及时间
1、新增重型燃气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6b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2、新增重型柴油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6a阶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6b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届时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汽车。
●  加强环保 佛山发布绿色货运意见征求稿
为进一步建立“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体系,佛山市交通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在优先给以下车辆发放货车通行证方面:
1、优先给新能源配送车发放通行证;
2、优先给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配送车辆发放通行证;
3、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优先发放通行证;
4、进入市区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应按“全天候”、“夜间”、“固定时段”发放不同类型通行证;
5、对开展菜篮子工程和医药配送的城市配送车辆,可发放“全天候”通行证;对大型超市、家具家电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配送方式的可发放“夜间”通行证。
以上这些政策基本都是在2021年1月1日开年即执行的,特别是针对机动车检验新国标的实施、绿通车辆预约政策,卡友们一定要将政策了解透彻才行。有还不知道的卡友们赶紧了解详情,避免产生损失。